一、指导思想
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本着素质教育,能力培养,全面完成教学任务而开足实验,上好实验课,整体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。
二、工作目标
1、根据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的通知》精神及要求,严格按照课程标准,并结合学校实际,合理安排好演示实验、学生实验,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、分析能力、思维能力、动手能力。
2、积极培养学生的学科思想及科学研究的方法、步骤。
3、利用现有条件,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,为丰富学生的学习创造条件。
三、工作措施
1、严格按照《福建省普通初中实验室装备标准》建设实验室,认真贯彻落实《厦门市中小学实验室工作管理制度(试行)》,加强对我校实验室进行规范化管理。结合我校实际,理化生教研组罗列需要补充的实验仪器设备及耗品清单,报校务会研究采购。
2、根据《厦门市中小学生必作实验》要求,理化生教师充分利用现有设备、仪器创造条件上好实验课,提高实验开出率,其中分组实验、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%。教师在组织教学要尽量做到:实验课前备课、实验前准(包括教师试做)、教案、课堂教学、检查、教学反思、作业批改、课外辅导(实验室开放)、在实验教学过程中,教师要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操作、观察、思考时间和空间,严禁用演示实验取代学生动手实验,要重视观察、记录学生实验过程中的情况,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探究能力的评价和反馈,切实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。
3、加强教师组织实验教学的能力培养,加强全体实验教师的专项培训,强化他们的理论学习,提高其实验操作能力。
4、校领导、教务主管部门加强监控管理,定期抽查理化生教师实验教学情况,随堂听课,做好实验资料登记存档。
5、实验室要做到器材摆放美观,整齐,科学合理搞好实验室卫生,精心优化实验环境,努力做到实验室每天向学生开放两小时。
教务科
2013年9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