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09年厦门市跆拳道裁判员
培训班的通知
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跆拳道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,提高裁判员理论及临场执裁的水平,经研究决定,举办厦门市跆拳道裁判员培训班,拟邀请专家、教授讲授最新竞赛规则和裁判法,并进行二级裁判员晋级考试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地点:
2009年1月10日至11日在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举行。
二、培训及考试内容:
(一)跆拳道竞赛规则和裁判法;
(二) 结合对抗赛进行临场实践、考核;
三、培训班日程安排表
时 间
日 期 |
上 午
8:30-11:00 |
下 午
3:00-5:00 |
晚 上
7:00-9:00 |
1月10日 |
讲解比赛规则及
裁判法 |
场地实践 |
分组学习 |
1月11日 |
理论及实践考核 |
离 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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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授课专家:
陶 健(国家级裁判)
吴 锵(集大体院副教授)
五、有关事项:
(一)参加培训的学员须填写报名表(一式两份);参加二级考试裁判员,考试合格后,须填写二级裁判员申请表申报等级裁判。
(二)参加培训的裁判员必须热爱跆拳道事业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跆拳道知识、技能,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。
(三)经费:参加培训班学员的住宿费、差旅费自理。参加规则学习的裁判员报到时需交培训费、材料费100元。
(四)参加本次培训并通过考试的裁判员,颁发结业证书,并优先选派参加2009年厦门市第18届运动会等比赛裁判工作。
六、报名与报到:
(一)请参加培训人员在2008年12月25日前将报名表上报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。
联系人:陈永顺 电 话:0592-2919512
传 真:0592-2919518 邮箱:lcc@fjxmtx.com
(二)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(自备白色衬衫、深色西裤)请于2009年1月10日上午8:00-8:25分到厦门市体育运动学校报到。报到地址:育青路35号创冠体育大厦A栋5楼训练科。
厦门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
厦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
附:教练员培训班登记表。
教练员培训班登记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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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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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
片 |
年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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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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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等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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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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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
裁
经
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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