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市体校举办普法教育讲座
12 月 4 日是“国家宪法日”和法制教育宣传日,为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向师生普及法律法规知识,切实增强学生法治意识,我校在宪法日来临之际邀请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、市青讲师团沈得志同志到校举办一场以“热爱祖国,拥护宪法”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。

12 月 1 日上午 9:00,学校全体学生齐聚综合馆,700 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普法讲座,为学校“交通安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”系列活动拉开了序幕。
讲座中,沈得志同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师生们讲解了“法”的含义和《宪法》对国家的重要意义,阐明《宪法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之本。
他以《宪法》为起点,引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,延伸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、如何预防校园性侵、如何拒绝毒品、如何预防网络诈骗、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盗窃犯罪等内容,结合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,配以生动的讲解,将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带入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中。

图为沈得志老师讲座中
讲座中,沈得志同志讲解到未成年人盗窃罪时,告知同学们 16 岁及以上,盗窃金额 3000 元以上既为判刑界定点,将会被判 刑。他以案释法,以案警示,告诫同学们,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,而且将影响今后的升学、参军、就业、出国等等,对人生影响巨大,将今后人生中的无数可能变成了不可能。
最后,沈得志同志以一句“拥护宪法,不要践踏他人的尊严,不要触碰他人的物品”为结束语,送给全体师生,让师生们加深对本次普法内容的印象,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。